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李湖、万湖、养马庄小区外墙漆施工项目,已完成了招标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拟对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概括: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李湖、万湖、养马庄小区(约88栋楼房(5+1层有外墙保温),面积约20万平方米)外墙漆工程,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建设地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社区
3、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工期日历天数:30天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装饰装修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5年08月31日17:00前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凡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班子成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4年度,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印章,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施工企业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9、工程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存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1、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2、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须胶装),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密封(加盖公章)递交至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
五、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向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31日17: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 人: 高靓
联系电话:13869913199 8800023
单 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名都国际412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