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432464-3-48-02_H/2015-072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年07月20日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 | 文 号: |
临经开发〔2015〕22号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落实工作的意见
(2015年5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督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合开发区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督查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督查落实工作的重要性
为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为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六个临沂”,大力实施党建先行、依法治区、招大引强、提质增效、民生为本“五大战略”,打造高端装备、医药食品、电子信息、金融保险、总部经济“五大亮点”,进一步放大特色优势,集聚高端产业,扩大总量规模,提升发展能级,力争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率先“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督查落实工作非常重要。加强和改进督查落实工作,通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整合督查资源,构建大督查格局,实现由具体事项督查向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督查转变,由随机督查向规范化、制度化督查转变,由督事察人分离向督事察人协调推进转变,由偏重督促检查向推动解决问题转变,确保各项政策、决策、部署在运行过程中不减力、不梗阻、不变调,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是加快开发区“五区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的有效手段,是促进作风转变、保证政令畅通的必然要求,也是今年开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推动开发区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督查落实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督查就是抓落实、抓督查就是抓发展、抓督查就是抓跨越的意识,切实把督查落实工作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成为在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率先“走在前列”的推动力量。
二、建立督查落实工作机构
成立开发区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由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督查落实委员会主任,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成立开发区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为开发区内设独立机构,设置督查一室、督查二室、督查三室3个室,室主任由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各室工作人员从各部委办局工作人员中选调。全部工作人员实行独立办公,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使用。
三、明确督查落实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大决策督查,确保政令畅通。保证政令畅通,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也是督查落实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紧紧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重心,切实把推进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作为根本任务,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抓落实的全过程;要把握大局,注重实效,采取有效措施,把督查落实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和解决重大决策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落实等问题上,在抓落实、见成效上狠下功夫,确保政令畅通。
(二)狠抓重点工作督查,确保顺利推进。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紧紧围绕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对引资引智引技、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幸福开发区和法治开发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积极主动开展督查活动,确保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对各街道重点督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引资引智引技、重点顼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重要指标完成情况;对各部委办局重点督查年度招商安商、本职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在全市的争先进位情况特别是引资引智引技任务完成情况,真正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重点招商、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搞好专项查办工作,确保问题解决。扎实做好上级领导机关及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批示、指示和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工作。坚持“批给谁、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达到督办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
(四)抓好日常督查考核,确保督有重点、考有目标。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每年初根据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要求,及时对督查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办法,加大日常考核的力度,对日常督查事项办理及时、落实质量高的单位进行表扬、年终加分;对日常督查事项办理不积极、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年终扣分。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要依据日常督查考核情况,年终对各单位进行综合排序。
四、建立督查落实工作制度
(一)目标责任制度。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要将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时细化分解到单位、到人、到时、到标准,为有效督查提供具体依据。各级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年度重点工作,分别将各自被督查事项细化分解到人、到时、到标准。对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二)台账管理制度。对各类督查事项,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督查记录,强化过程监督,办结一项销号一项。加快建立电子台账系统,实现对督查事项的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流程追踪。
(三)限时办结制度。凡有明确要求办结时限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结并向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责任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落实意见;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四)复核问效制度。对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研究的重要事项,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进行回访问效、实地复核和事后评估,看落实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每次督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报告向党工委、管委会汇报。
(五)定期通报制度。对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及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每月通报一次;每次督查活动后,要进行通报、排名。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注重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党工委、管委会将督查落实考核结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一个杠杆、反映各项工作落实的一把尺子、衡量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对督查落实考核结果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组织部门将作为干部优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督查落实目标和问题较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未完成年度任务且在督查落实考核成绩列最后一名的街道和后三名的区直部门、单位,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列最后一名的街道和后三名的区直部门、单位,建议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对督查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创造督查落实工作良好环境。各街道、各部委办局是督查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抓落实、抓督查作为一项主要职责。各被督查单位要切实为督查工作人员提供列席会议、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调研等必要的工作条件,让督查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督查落实事项的真实情况和进展状态,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要为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顺利有效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积极解决工作困难。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权威,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对被督查单位有权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有权通报、有权约谈、有权向党工委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和处理建议。
(二)加强督查落实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开创督查落实工作新局面,关键在于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督查落实干部队伍。要加强力量配备,从开发区相关单位选调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组织协调和文字能力强、有勇气有胆量有魄力的干部充实到督查机构。要加强对督查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调研分析、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督查落实队伍。
(三)建立部门督查联络员制度。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为督查联络员,及时与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沟通信息。为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对于重大督查项目、专业性强的督查事项,采取以党工委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名义立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或委托督查等形式进行,各级各部门的督查联络员要认真配合搞好督查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结舍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5月25日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