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体 中文繁体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山东玲珑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玲珑•君悦欧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4-06-19 07:3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玲珑•君悦欧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玲珑•君悦欧典项目 项目概况:“玲珑•君悦欧典项目”由山东玲珑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承办,以多层、高层住宅为主的项目。项目位于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平路东侧、北至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质量检测站、南至三和花园、东至皇山小区。拟建项目总投资26550.0万元,总用地面积51297.344m2(折合76.95亩),总建筑面积为114750.0m2。项目施工期限为2年,预计在2016年8月全部投入使用。 整个项目规划为住宅区。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4500.0m2,包括住宅区建筑面积73178.8m2,商业建筑面积751.2m2,物业配套建筑面积570m2,地下建筑面积40250m2。项目容积率1.46,规划住宅户数698户,人口为2234,建筑密度23%,绿地率35%,停车位为846。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变配电室、水泵房、燃气调压站、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目前该项目处于设计审批阶段。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工程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废水,其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固废对环境也有一定影响。 1、废水 拟建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居民日常生活的生活污水和商业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商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如隔油池等)后合并,一同进入项目区内中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关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冲厕、绿化、景观、地面泼洒等;剩余未被利用的部分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彭白河,最终进入沭河,项目最终排水对彭白河水质影响很小,对现有水体功能影响很小。 此外,拟建项目地面硬化会影响地下水的涵养量,生活污水及大气降水侵淋下渗可能会影响地下水水质,但经过采取一定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居住区所在地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拟建项目建成使用后,冬季采暖采用市政集中供暖,不产生供暖废气。运行期主要环境空气污染源为居民油烟、汽车停车场(库)排放的汽车尾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等。以上废气污染较轻,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住宅区及商业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中水站产生的栅渣及污泥。以上固体废物污染较轻,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往指定的位置进行填埋处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表1 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一览表 污染源 环保措施 效果 废水 雨水 建设完善的地面及屋顶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拟建项目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项目绿化、冲厕、景观及地面冲洗等;未被利用的部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临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彭白河,最终进入沭河。 资源化利用 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 废气 燃气废气 直排 达标排放 油烟废气 油烟净化器、专用油烟排放通道 汽车尾气 机械排风、区域绿化等 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站栅渣 污泥及生活垃圾 污泥、栅渣及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2)本项目的建设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性质相容。 (3)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五、公共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及信件的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山东玲珑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联系人:孙钰璞 联系电话:18315910292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路金科财税大厦703室 环评机构名称: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531-82050737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2号 邮编:2501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主要为项目东侧、北侧的皇山小区的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共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五条。 山东玲珑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二
上一条:临沂•盛月总部经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下一条:临沂神谷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浙商食品工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关闭

联系我们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关于我们
足球365网站是多少管委会版权所有 鲁ICP备05038170号